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幼儿园)、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风雨雪、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二)督查内容
1、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执行规章制度、规程标准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3、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24号)和《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08〕14号)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4、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5、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
6、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7、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督查分工
本次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组成16个督查组分别到各县区、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督查。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具体分组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