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8〕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信阳市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8〕7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于5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市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七大精神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总任务、总目标,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和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生产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信阳市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殷述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传亮(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质监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文化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等市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
三、督查范围、内容
(一)督查范围
1、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机械、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