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做好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一)时间要求。今年各县完成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分解到户工作后,应立即进行第一次确认录入,将农户普查基本资料全部录入补助农户查询栏目,于9月15日前完成。房屋开工后,应及时将信息系统补充完善。
8月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向社会开放,供公众查询。各地要于8月31日前,对历年农户档案未完善、以及有缺项的农户档案信息进行补充完善。
(二)数据录入。各县要严格按照录入要求,及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的填报工作。在此基础上,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农户改造档案信息,不得缺项。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录入的农户档案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统的“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
(三)整改存在问题。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农村危房改造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启动自动检查功能,主要包括户均面积超标、五保低保户率过低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于房屋面积要严格控制在40-60平方米,加大对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我厅近期将对上述问题进行督促检查。
(四)数据安全与使用。各有关市、县(市、区)要指派专人负责用户管理和数据安全,严防账号密码和硬件加密锁外泄,一旦发生外泄,请立即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其它事项
(一)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请于8月25日前,将市级以及所属县级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人和责任人名单及电子版一并报我厅。
(二)建立月报制度。各市于每月28日前将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情况统计表报我厅,各县(区)也要按照月报表情况完善本地农户档案信息系统,我厅将对各地的信息录入工作进行督查和排名通报,在陕西建设网上公布。同时,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作为安排下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计划的依据。
联系人:村镇建设处 郭振威 张珂 电话:029-87294031
信息中心 庞国庆 电话:029-87882172-8181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各市县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人和责任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