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陕建发[2011]193号)


各市规划局(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局、各规划编制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根据《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的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委托省城乡规划

  协会具体承办。具体评选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及有关城乡规划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是持有国家或省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资质证书》的法人单位。

  2、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城市规划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3、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报,并出具联合申报证明材料。

  4、申报项目须附项目所在地政府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评价证明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5、申报项目应是2010年12月31日以前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付诸实施的项目。局部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具备较完整的实施效果,城乡规划研究项目应体现对同一层次城乡规划或下一层次城乡规划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6、申报项目主要编制技术人员不得超过15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表两份,请登陆“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下载或在线填写打印。

  2、申报单位的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项目审批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3、项目内容刻光盘一份。内容要求如下:

  (1)演示文件PPT格式或视频文件,应具有暂停、快进、后退等功能。文件大小不超过50M,介绍内容包括规划设计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创新点及实施情况,播放时间10分钟,请勿超时,配解说时尽量不配音乐。刻录完成后,装入硬塑盒内并注明项目名称,确保播放质量。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