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育壮大品牌企业。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促进家庭服务业各种生产要素的集聚。鼓励和引导家庭服务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加快改造和升级步伐,尽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促进家庭服务业向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六)建立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在现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源及“金保工程”建设中统筹考虑建立自治区家庭服务网络中心和各盟市网络中心。设立区域性家庭服务电话呼叫号码,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实施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各方面信息资源的作用,利用公共服务电话、互联网等,扩大信息覆盖面和服务范围,为家庭、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服务,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依托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健全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功能,整合各类家庭服务资源,对家庭服务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形成便利、规范的家庭服务体系。
(七)发挥社区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大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支持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建设,开展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区困难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等提供无偿、低偿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根据各类服务特点,将洗染、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社区保洁、社区保安等需要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务站点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范围,通过依托各类社区服务设施改造建设、以奖代补等方式,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场所设施。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到社区设立各类便民站点。加快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家庭提供信息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八)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培训,对参加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把基础家务培训与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突出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并在理论培训中适当安排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法规、城市生活常识、求职技巧等方面的知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通过实行职业培训“基地化”、“项目化”、“订单式培训”等措施,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果,将“残疾陪护员”纳入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中,为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推荐就业一站式服务。加强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能力鉴定工作,对初次申请鉴定并经鉴定合格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充分调动社会各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改革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