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1〕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去冬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为确保“五大”活动深层次推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模式

  各县(市、区)要以乡镇(街道)为一个基本单元,将辖区每个社区、城镇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精细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全面覆盖的监管网络。一是要构建乡镇(街道)“大网格”。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导,乡镇、街道办牵头,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社区(行政村)有关人员开展排查整治。二是要构建社区(行政村)“中网格”。由公安派出所指导,社区(包村)民警牵头,组织社区(行政村)负责人、巡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三是要构建责任片区“小网格”:由社区(包村)民警指导,社区(行政村)负责人牵头,组织楼院长、巡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

  二、排查范围

  重点排查九类场所:一是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电子游艺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二是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三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以及地下营业性场所;四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五是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六是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七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八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大危险源;九是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大型活动的场所。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把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五大”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协调发展,真正形成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新局面。要定期召开由公安、消防、工商、安监、建设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对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制订相应措施,采取联合执法办法,开展统一行动,进行集中处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