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和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开展企业化管理试点,探索“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运行机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完善职业院校两级管理体制,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效能。
(二)创新学校发展方式。
4.深化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按照每30万人口设置一所职业学校的基本原则,对全市职业学校进行新一轮的布局调整和优化,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做优做精做特职业学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都要建有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50%以上的职业学校达到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或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标准。
5.发挥国际教育园和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改革创新示范作用。在国际教育园内积极探索“资源共享、学分互认”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中高职一体化办学制度,在我市职业学校就读的中职毕业生,通过注册方式可进入在苏的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建成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互通的学籍制度,实现中高职贯通的一体化办学,把国际教育园打造成国内一流的职教园区,在校企合作、教学改革、管理方式、队伍建设、教育质量等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在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内积极探索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各学历层次间的“分级贯通”的一体化办学试点。
6.建设国际交流先进学校。搭建职业教育中外合作服务平台,吸引国际资本和职教资源来苏合作办学,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和对应课程,招收外国学生来苏学习,举办职业教育国际班,开拓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开展对外办学和培训服务,输出我市职业教育的人才和管理,推广中华优秀文化,宣传吴文化。职业学校都要建立国外友好学校,50%的学校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5所具有较高国际化办学水平的示范性职业学校。
(三)创新职教办学模式。
7.完善校企合作机制。鼓励更多的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的过程,形成人才培养的共同体。成立20个专业性职教集团,以专业对接产业,建立双理事长管理运行机制,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共同给力,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期评选苏州市示范性职教集团。成立由市教育、人社、发改、财政、商务、经信等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主要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骨干职业院校等组成的苏州市职业教育联合会,搭建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龙头院校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的平台,实现职业教育和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
8.推行校企一体化办学。在全市职业学校中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学校办企、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以推进多种形式的工学交替办学模式。根据行业标准和岗位需求,推进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建立得到行业认可、符合企业需求、具有地方特点的证书体系。评选一批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创新试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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