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路面冲洗、洒水作业时应鸣报信号;冲洗后路面应干净,下水口不应堵塞。没有下水口的道路可不冲洗,零度以下不必冲洗。
4、每日的第一遍清扫作业应的清晨前结束(早晨7时),人行道、路面、沟底、下水口等应整洁。
5、特一级道路保沽质量要求:
对人流量大的繁华地段,应全天侯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道路冲洗每日应不少于一次,气温30℃以上时,每天洒水应不少于3次。
6、二、三级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主要路段应巡回保洁,路面基本见木色;道路冲洗每日一次;气温30℃以上时,每天洒水应不少于2次。
7、四级道路保洁质量要求:
应定时保洁道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冲洒水次数。
8、人行天桥、地道、整洁桥等地面保洁质量与相应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9、废物箱应美观、整洁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完好率应不低于98%;箱周围地面应无抛落、存留垃圾。
1O、道路保洁应实行新型操作法。
(1)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和水冲洗作业,机扫率为100%(特、一级道路每天机扫每班保洁不少于2遍);冲洗率为100%(特;一级道路每班冲洗不少于2遍。气温零度以下除外)。
(2)白天不见大扫帚,时同规定为:5月1日至1O月31日内每天7时19时;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内每天7时至18时。
(3)环卫操作工人服装按市局标准统一,着装规范,且符合环卫工作规定要求。
(4)道路清扫垃圾必须实行垃圾袋装化(除修枝和大面积污染的垃圾),清道垃圾必须倒入专用容器内并要定时收运。
(5)道路两侧环卫设施完好率为98%以上,且整洁卫生、新型美观。
(6)车容车貌整洁美观,工况良好,操作工具先进,方便。
二、生活垃圾清运(车运)
(一)车辆运输:
1、垃圾清运作业规范
跟车工必须做到遵章守纪讲安全,生活垃圾每天清。垃圾容器应复位,装完确保场地清。
驾驶员必须做到遵章守纪讲安全,装载适量不散落,定线作业不遗漏,车容车貌保整洁。
2、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量,摆放整齐。
3、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构筑物内外墙不得有明显的积灰、污物。
4、对接受委托保洁管理的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目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3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