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本市“三乱”治理中使用语音告知系统的实施意见
(沪容环发〔2003〕171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试点区城管监察大队、市市容监察总队:
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以下简称“三乱”)严重破坏了建(构)筑物和公共设施的整洁和美观,直接影响上海的市容环境面貌和城市形象,成为城市管理中屡禁不绝的顽症。为了加强对本市“三乱”的治理,有效遏制“三乱”产生,改变目前“三乱”整治中,前清后涂、边清边贴的现象,根据《
上海市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本市在 “三乱” 治理中使用语音告知系统。为确保语音告知系统正确合理地使用,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领导关于加大“三乱”治理力度的指示精神,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对“三乱”当事人实施有效的行政执法事先告知和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上海的“三乱”治理效能,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逐步实现长效管理,让城市市容环境更美好。
二、适用目的
使用语音告知是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和市容环卫监察组织对“三乱”当事人实施告知的一种方式。通过自动拨打“三乱”当事人公布的通讯工具号码,对当事人进行法规宣传教育,告知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或市容环卫监察组织处理,达到教育和处理当事人的目的。
三、适用条件
使用语音告知系统的适用范围应当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从事“三乱”违法行为的当事人。
2、当事人在公共场所公布其通讯工具号码,而行政执法机关无法获取当事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其他信息。
四、操作程序
1、现场取证。市容环卫监察人员发现“三乱”,应当立即制作现场笔录等有关法律文书,拍摄照片与收集物证。
2、报送方式。符合采用语音告知条件的,试点区的城管监察大队应当报送市市容管理部门审核,其他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市容环卫监察组织报送的方式,按原报送的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