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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命名2003―2004年度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文明单位的决定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命名2003-2004年度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文明单位的决定
(沪容环发〔2005〕112号)


局属各单位:
  经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核,决定命名上海水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为2003-2004年度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文明单位。
  希望各文明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抓住当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不断提高创建水平,管理单位要加快适应“一办两局”新职能,提升管理理念,强化管理效能;企业单位要深化市场化改革,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为全面推进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再作新贡献。

  附:“2003-2004年度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文明单位”名单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2003-2004年度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文明单位”名单

  1、 上海水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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