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月27日至6月2日 市容环卫责任区整治行动周。
3、6月3日至6月9日 清洗保洁周。
4、6月10日至6月20日 巩固提高周。
四、实施步骤
为充分体现“全面启动,阶段实施,重点突出,高潮迭起”的整治效果,本次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工作自2月起至6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发动部署阶段(2月至3月初)
研究部署,拟定方案;对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工作进行专题布置,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区、各部门分别进行实地调查,排摸整治任务量,并制定具体整治计划。
第二阶段 全面整治阶段(3月1日至5月20)共80天
组织各区、各部门全面行动,通过全面建设、全面整治、全面改造、全面配置,确保广告整治、绿化新增补种、建构筑物清洗粉刷、破棚简屋拆除、乱设摊整治、车容车貌治理、专项执法、道路保洁等各项任务完成到位。
第三阶段 全面保障阶段(5月20日至6月20)共30天
各区、各部门在全面完成重大活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全面自查,市协调指挥部门组织力量进行24小时巡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24小时投诉接待和处理制度,确保2小时以内到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同时,建立市区两级应急保障队伍,开启保障电台,全面进入保障的临战状态。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确保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工作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市政府已明确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为整治保障的协调指挥机构,指挥办公室设在市市容环卫局,负责日常工作,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其它市相关部门指定一名副处长以上干部参与办公室工作。
各区、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市指挥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具体组织实施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和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分工和责任,保证各项市容环境保障和综合整治工作的落实。
2、排摸任务,明确措施。各区、各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充分开展调查研究,排摸需要整治的具体任务量,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配套措施,分解任务,细化方案。
3、加强联络,确保畅通。各区、各部门自文件下发之后,应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向市指挥部门报送“2006年上半年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工作联络表”和“2006年上半年重大活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量统计表”(具体见附件)。3月至4月每月底一次,5月至6月每半月一次,报送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进度表和情况信息(表式另发),6月25日前报总结,遇重要情况立即报告,确保各项保障工作信息畅通,反馈迅速,高效有序。 本次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信息报表上报情况均纳入各区县市容环境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