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绩效(10分)。围绕“十一五”规划,年度各项工作落实,绩效显著,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应对复杂局面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强;政风行风建设水平逐年提升,社会满意度高;无重大决策失误,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团结协作好(20分)
1、制度建设(8分)。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党政领导的职能和职责明确;制度建设健全;遵守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事项及 重要人事任免坚持集体讨论决策。 2、民主集中(6分)。“一把手”民主意识强,坚持民主集中制,敢抓敢管,注重增强整体合力和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班子成员的作用发挥好,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强。
3、团结和谐(6分)。班子团结协作,互相尊重,补台意识强;开展积极的思想交流,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浓,班子成员谈心、沟通、协调制度健全;有较强的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四)作风形象好(20分)
1、宗旨意识(7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自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扎实推进“党在心中,情系群众”主题实践活动和“双结对” 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2、廉政建设(7分)。参照建设交通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六比’工作先进单位”考核评比要求执行。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无重大违纪案件发生。
3、工作作风(6分)。牢记“两个务必”,班子成员勤政为民,艰苦创业,励精图治;作风扎实,深入基层,维护群众利益,关心群众生活,凝聚群众力量,在群众中有良好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五、考核办法
结合年终干部考核,成立“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考核组,组织对各基层单位创建活动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开展自查。各单位根据创建活动的四个方面内容每年进行一次自查,与市民、游客联系密切的单位,还应该开门搞测评,广泛听取社会、市民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向局党委上报“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自查报告。
2、组织互查。局党委将抽调人员力量,成立若干工作小组,组织每个小组进行互查。互查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发放测评表、召开各类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对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质量和效果打出考核分数。
3、等次认定。局党委根据考核各单位的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总分为100分,各等次标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75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到74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是领导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案件的;二是有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的;三是政风行风测评中出现明显工作失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