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绿林委[2006]0010号)
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机关党委:
现将《关于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委员会
2006年4月13日
关于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建设交通党委《关于印发建设交通系统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沪建委[2006]3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局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领导能力,全面推进绿化林业发展,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型城市作出更大贡献,现就开展以“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自律意识,按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增强责任观和使命观,努力提高胸怀大局、驾驭全局的能力,破解绿化林业发展瓶颈的能力,协调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解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上海绿化林业事业新发展,为提升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二、创建目标和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局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达到“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目标。
政治素质好。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自身素质;要重视理论学习,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模范遵守《
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政治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顾大局,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本单位的实际问题,坚持在上海绿化林业事业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推进本单位的改革发展;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党组织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重视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努力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