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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创建自治区级社会文化先进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领导班子:领导机构完善,管理机构合理,团领导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团结协作,有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改革、务实、创新意识、懂业务,有公关管理能力,树立市场竞争意识,有长远发展规划及分期实施目标,使剧团能够保持在良性循环中运行。

  2)专业人员,要求每个专业人员掌握一至二门艺术专长,并具备一定艺术水平,在演出中发挥很好的作用,有技术职称人员占全团人数的30%以上。

  3、艺术创作与演出

  1)每年排演两台以上改编、移植或自创的新剧(节)目,内容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适合下乡演出,深受观众喜爱。创作节目能在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调演比赛中获奖;不断积累,创作出能展现本团最高艺术水平的保留剧(节)目一台。

  2)每年演出160场以上,其中下乡演出不少于100场。

  3)每年演出收入5万元以上。

  五、工作目标和步骤

  (一)加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1、2008年底,完成50个村级图书室建设;完成香粉、四荣、大浪、大年、安陲、杆洞、三防、洞头、拱洞、良寨1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建成县体育场、羽毛球馆、露天篮球场(5个)、网球场;建成安太乡苗族生态博物馆。

  2、2009年底,完成安太、白云、红水、同练、融水镇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完成自治县博物馆、图书馆置换建设;建成篮球馆、游泳池、芦笙坪、斗马场、山歌演唱坪。

  (二)完善设备建设

  1、2008年底,自治县文化馆增加演出灯光,音响一套,摄像机1部,主要用于开展文化下乡演出活动。

  2、2009年底,按创建要求,重点扶持和睦、香粉、四荣、怀宝、大浪、滚贝5个乡(镇)文化站室内建设,达到三级站标准,争取每年每站投入3万元购书,订报经费;增加20个乡(镇)文化站业务活动经费,每年每站0.25万元。

  3、2009年底,按创建要求,重点扶持和睦、四荣乡图书馆达到三级馆标准,每年每站投入经费2万元,用于购置书架、座櫈、新图书等。

  4、2009年底,添置自治县民族礼堂固定专业演出灯光、音响一套(40万元)。

  5、2012年底,完成广西融水“苗都”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投资4.5亿元。

  (三)增加业务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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