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11]321号)
各区县农委:
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全市人民度过祥和、欢乐的节日,结合《2011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沪农委〔2011〕159号)的要求,现就加强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蔬菜、畜禽、水产品等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环节监管,进一步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加大宣传培训及标准化生产指导力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对于违规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指导,加强对各类标准化实施示范基地的监督检查,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的种植养殖行为。以绿叶菜和豆类蔬菜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加大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检查力度,加强对菜农科学用药的技术指导,以及上市蔬菜的质量安全速测工作。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和水产品养殖环节的疫病防控工作,科学、合理用药。要做好地产农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种植养殖园等源头监管,特别是对种植养殖散户产品的监管,确保农产品食用安全。
二、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净化农业生产源头。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不留死角。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兽药行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正在使用的投入品也要加强监测,重点检测是否含有违禁药物成分。加大对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知识的宣传力度,指导农民正确使用农业投入品。
三、加大地产农产品监测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农产品消费量增加,各区县要加大监测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本市自产自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定量抽样检测,重点监测普通白菜、菠菜、芹菜中农药残留,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对不合格农产品,要依法及时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并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