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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2015年上海市煤炭经营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资料来源: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
  “十二五”期间,本市按照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要求,预计在2015年,全市煤炭需求总量约为5856万吨,比2010年增长12.19万吨。其中发电用煤需求和工商业用煤需求略增,分别为3500万吨和1036万吨,其余用煤需求均略有减少。
  表5 本市煤炭需求预测(万吨)

年份

发电

供热

炼焦

制气

工商业

工业原料

合计

2010

3418.6

321.4

975.9

5.8

958.4

146.1

5843.8

2015

3500

300

900

0

1036

120

5856


  三、本市节能规划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降低能耗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调整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和低效益的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建立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控平台,加强在工业、新建建筑、交通、以及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方面的节能管理。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多方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立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探索开展节能量和碳排放交易试点。

第四章 煤炭经营行业发展规划原则和目标

  一、规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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