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教育资源,开展高等教育国际和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优秀人才的竞争力和我省高等教育的影响力。积极引进世界前100位知名高校来我省合作办学,2015年前,集中力量办好3-4所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独立机构、10所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和50个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高职院校15%左右的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推进留学江苏计划,扩大留学生规模并逐步改善留学生国别、层次和专业结构,到2015年,在我省学习的外国留学生达3万人,学历生占整个留学生人数的比例位于全国前列,高水平大学研究生中外国留学生比例达到3%左右。鼓励高校利用学科、专业和综合实力优势拓展海外办学。积极倡导和推进长三角地区高等教育联动发展,支持长三角地区高校打破地区界限,试行同类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资源共享。高质量完成高等教育对口支援任务,促进新疆、西藏和青海等省(区)的高等教育发展。
九、加快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
坚持人才强教,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领军人才。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高校编制标准,优化教师结构并实行动态调整。健全高校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全面推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吸引优秀高层次人才到高校任教。依托国家“千人计划”和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江苏特聘教授计划”,支持高校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名家大师和高端人才,同时鼓励海外高层次归国人才到高校担任兼职教授。进一步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教师队伍业务素质。深入实施“青蓝工程”和“优秀中青年教师留学计划”,促进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从企业选聘一批科技企业家和优秀高技能人才到高校担任兼职教授,切实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深化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改革,逐步下放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落实高校教师绩效工资,强化绩效考核,完善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成长发展创造更多机会、提供更有利条件。
十、不断加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按照优先发展的要求,依法加大各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并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使我省高校生均经费达到全国各省份先进水平。重点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为大规模培养培训教师、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保障。健全高等教育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的多渠道筹措经费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扩大高校经费筹措与管理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财务和审计制度,推行基本支出拨款与专项绩效拨款相结合的财政拨款制度,实行财政拨款与高校绩效评价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进一步强化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