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16号)精神,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影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展适合电影产业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电影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在国家许可的贷款浮动幅度内给予利率优惠,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重点项目和企业,在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中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鼓励电影企业积极投保相关险种,分散经营风险。支持具备条件的电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利用银行贷款等多种手段进行融资,扩大规模,壮大实力。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电影企业上市。探索建立电影风险投资机制,各地可以利用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等投资基金支持电影风险投资。
(十)培育壮大电影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电影人才教育和培训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做好电影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发展我省电影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重点加强创作、技术、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特别是复合型人才、外向型人才的教育培养。加强在职人员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电影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服务水平。高度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选拔和激励机制,支持优秀电影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电影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三、工作要求
繁荣发展电影产业,是大力实施文化建设工程、加快建成文化强省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认真动员部署,加大力度推进。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尽快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并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落实国产电影“一备双审”的属地管理规定,加强对全省电影创作生产、发行和放映工作的指导。各级广电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认真抓好本意见的具体实施工作。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规范放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充分发挥电影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共同推动我省电影产业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