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坚持不懈抓好节能减排。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和节材工作,实施源头控制,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杜绝高污染项目上马。加快建设以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为主导的生态经济体系,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降低环境资源消耗。加大化工园区和重金属污染整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更大力度加强水污染防治。突出抓好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东线水环境综合治理,有效加强洪泽湖、白马湖以及重点水源地保护,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持之以恒推进“绿色淮安”建设。坚持开展植树造林,重点抓好沿路、沿河及镇村绿化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和管理,重视湿地保护,增强生态调节功能。积极开展生态创建,确保生态环境质量走在全省前列。
四、加快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
支持淮安加快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在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从2011到2013年,省财政安排9.5亿元资金(包括已定支持楚州区1.5亿元和淮阴区刘老庄经济薄弱地区建设0.3亿元),用于支持淮安产业发展、县域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民生事业(包括支持举办第十八届省运会)。
(一)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重点扶持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加强规划引导,将盐化工、特钢、凹土资源以及风电、光伏发电等专项发展规划列入全省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对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给予重点扶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盐化工重大项目给予支持;支持国家级淮安盐化工检测中心、盐化工科技研究院和中科院盱眙凹土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支持中国移动公司在淮安建设呼叫中心。
鼓励引导台资企业向淮安转移集聚。在淮安设立省级台资产业转移集聚示范区,争取设立国家级台资产业转移集聚示范区,促进台资企业加速集聚和转型升级。支持淮安搭建苏台两地高层次交流平台,推动淮安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打造淮安台商投资新高地。
大力推进开发区、共建园区和特色产业园等各类载体建设。加强与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园区合作,继续支持淮安开展南北挂钩共建开发区,对事关淮安中心城市发展的重要节点地区争取新建开发园区;积极支持淮安出口加工区加快转型升级,争取设立国家级综合保税区;支持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对经省认定的省重点物流企业和物流基地,参照国家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