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本溪市集中整治“两非”狂飙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1〕132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本溪军分区政治部、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本溪市集中整治“两非”狂飙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本溪市集中整治“两非”狂飙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辽宁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本溪军分区政治部、市妇联等部门在全市联合开展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狂飙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母婴保健法》以及《
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
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等国家、省法律法规,开展集中整治“两非”狂飙行动,进一步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部门协调和制度建设,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尽快实现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联合查处一批“两非”案例,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
(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物销售、使用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各部门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