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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市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年(2011―2015)规划纲要》的通知

  4、调整充实《规划》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9月底前,各部门要完成领导机构建设,落实《规划》中的各项工作,开展阶段工作总结。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依据《纲要》宣贯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辖区、部门和行业实际,制定每年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
  1、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年度规划
  截止到2012年底,喀什市的每个家庭中,至少应有一名家庭成员系统掌握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知识。同时,喀什市20%的居民住宅小区要建立消防宣传阵地;到2013年底,全市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要全部建立消防宣传阵地,喀什市50%的居民住宅小区要建立消防宣传阵地,并开展《纲要》宣贯规划家庭消防安全执行情况中期检查督导;到2014年底,喀什市居民住宅小区80%建立消防宣传阵地;截至2015年,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在城镇居民家庭和有条件的农村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同时,喀什市居民住宅小区100%建立消防宣传阵地。
  2、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年度规划
  截止2012年底,制定幼儿园、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计划,培训师资力量,印制有消防内容的中小学生课本封皮,并发放到每名学生手中。全市20%的学校开设消防知识课程;2013年,各级各类学校消防知识课堂教学每学期不少于两课时,全市40%的学校开设消防知识课程;2013年底,全市70%的学校开设消防知识课程,并开展《纲要》宣贯规划学校消防安全执行情况中期检查督导;2014年底,全市大、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室设置率应不少于50%,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消防安全志愿活动应不少于4小时。全市70%的学校开设消防知识课程;截至2015年,全市各大、中、小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等消防安全提示。同时全市100%的学校开设消防知识课程
  3、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年度规划
  截至2012年,各乡(镇)、村委会应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并严格贯彻实施,各乡镇30%的村设置消防宣传阵地;到2013年底,各村设立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员,宣传消防知识,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各乡镇60%的村设置消防宣传阵地,并开展《纲要》宣贯规划农村消防安全执行情况中期检查督导;截至2014年,各村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的时间每周不少于4小时,各乡镇30%的村设置消防宣传阵地,截至2015年,各村设置消防宣传阵地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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