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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市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年(2011―2015)规划纲要》的通知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安排和落实《纲要》宣贯各项任务,为推进喀什市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消防宣传教育与解决群众关心的消防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使消防宣传教育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把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规律,进一步解放思想,做到先行先试,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消防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工作主要任务
  (一)各乡(场)、镇、街道落实社区、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教育家庭成员学习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常识,经常查找、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教育未成年人不玩火;教育家庭成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圈占、埋压、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提倡家庭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
  2、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重要防火时期、“119消防日”活动期间组织居民参加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自查、互查及灭火、逃生演练;发动社区老年协会、物业管理公司职工、消防志愿者、义务消防队员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与社区老弱病残、鳏寡孤居家庭结成帮扶对子,上门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遇险情时帮助疏散逃生;为每栋住宅指定专兼职消防宣传员,绘制、张贴住宅楼疏散逃生示意图,开展楼内消防巡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防火门常闭、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标识完好。
  3、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消防宣传牌(栏)、橱窗等,适时更新内容;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应经常播放消防安全常识。
  4、各乡(场)、镇、街道办事处等应引导城镇居民家庭和有条件的农村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器材,其他农村家庭应储备灭火用水、沙土,配备简易灭火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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