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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5)各级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6)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报告。
  4、数据库成果
  形成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内容:①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②各级土地权属数据库;③各级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④各级基本农田数据库;⑤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三、时间安排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由国务院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是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必须纳入议事日程,统一思想,统一调度,统一行动,环环相扣,具体时间安排是:
  (一)准备工作(2007年7月-2007年8月30日)
  主要工作是建立组织、成立专门机构、收集资料、购置必需设备、制定方案、培训人员、对有资质调查队伍招投标等。
  (二)外业调查(2007年9月-2008年4月30日)
  农村土地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采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按国家统一提供的正射影像基础图件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调查形式采取招投标的形式,利用具有资质专业队伍技术力量承担全部调查任务,以合同的方式规范调查行为。
  城镇土地调查依据《城镇地籍调查技术规程》开展工作,增加房地产用地和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三)内业及建库(2008年5月-2008年7月30日)
  在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外业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利用有资质单位的设备和技术力量全面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城镇土地地籍信息管理系统,从而实现全县土地调查信息互联网。
  (四)土地资源信息变化动态监测(2009年10月以后)
  本次调查工作结束以后,将土地资源调查信息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建立土地资源信息变化互联共享网络,及时监测,快速更新调查,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可靠性。
  (五)检查验收
  第二次土地调查采取一层查一层的检查验收制度,作业单位要加强自检工作,提出验收申请到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进行初检,最后由省市全面检查验收,确保责任到位,提高工作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是县政府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按照国务院国发〔2006〕38号文件的要求,县政府成立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和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工作落实,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纳入议事日程,根据本次调查工作的统一安排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安排好本辖区内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和各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并根据全县工作的统一部署,一环扣一环认真开展工作,切实把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开展好,县政府将把该项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跟踪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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