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县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12万亩,其中高留茬技术模式达到8万亩,其它模式4万亩。建立各种类型示范区8个,保护性耕作项目区旱田作物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2007年全县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力争完成4万亩。
三、发展保护性耕作的主要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发展保护性耕作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又是一项生态及社会效益显著的公益性事业,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将发展保护性耕作摆上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要制定总体规划,强化组织领导。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里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保护性耕作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各乡镇(办事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搞好此项工作,并与各相关部门协调,强化服务意识,共同为推进保护性耕作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 加大扶持力度
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从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大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根据财力水平,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倾斜;农机部门要搞好项目的具体实施及专用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农机购置补贴及其它农机专项资金应优先支持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积极为农机户和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
农机部门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培训和宣传工作,采取举办培训班、有线电视和广播讲座送科技下乡、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使农民提高对保护性耕作重要意义的理解和认识,尽快掌握此项技术及操作方法,调动农民参与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四)加强农机和农艺结合,保证作业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保护性耕作所包含的免耕播种施肥、深松、控制杂草和病虫害、秸杆及地表处理等四项主要内容,每一项都包含着农机和农艺结合的问题。各乡镇(办事处)在推进保护性耕作过程中,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农机和农业部门要紧密合作,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农机和农艺的结合工作。
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个体户,按保护性耕作工艺路线和操作规程承担规范化作业任务,实现规模化作业、专业化服务,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机械作业效率和农业效益,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