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农机局《关于加快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的通知
(岫政办发〔2007〕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农机局《关于加快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加快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深入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决定》及省农委《关于加快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现就我县保护性耕作的推广应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发展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性
保护性耕作是一场新的耕作革命,是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双赢”的耕作方法,是当今国际上先进的现代农业耕作技术,目前已经在全球70多个国家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是采用机械化手段,将农作物秸杆残茬均匀覆盖地表,在满足农作物生长条件的基础上,尽量减少田间作业次数,从而减少水土流失和水份蒸发,有效地降低风速,减少地表尘土飘移,它与传统种植模式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1、保持水土,减少土壤流失。保护性耕作可以减少地面径流60%,增加蓄水量14%-15%,提高降水利用率15%-17%,增加土壤含水量5%-7%。
2、保护环境,有效防止沙尘暴。保护性耕作可减少耕地水蚀、风蚀60%-90%,不仅能减少水土流失,还可以有效防止沙尘暴,因此,防止农田土壤水蚀、风蚀是治理沙尘暴的重要措施。
3、培肥地力,增加产量。保护性耕作具有蓄水保墒、成穗率高,抗旱、防冻、防寒、抗逆性强等效果,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增加0.065%,玉米平均亩增产23公斤,增幅为6.3%。
4、降低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保护性耕作可减少田间作业次数2-4次,降低成本10%-30%,增收20%-30%,亩减少农机作业费30-40元。
因此,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是一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步、当前与长远兼顾、农民和国家共同受益的重要农业科技工程措施,也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以全面加强农村生产力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耕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推进建设节约型农业、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以示范基地建设为依托,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不断扩大规模,熟化技术模式,梯次推进,协调发展,引导和鼓励农民改变传统农业的耕作方式,加速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推进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