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责任分工
全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分工如下:
1、县督查考评办负责督办工作,全年要考评,每周一检查,单周出简报。
2、县城建局负责全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的协调指导、检查和组织验收;负责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城市绿化、亮化、美化以及公用事业服务整治和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等工作。
3、岫岩镇负责巷道卫生清扫、保洁,小黄河的管理和防汛工作。
4、县商业局、县动监局负责对乱屠乱宰进行管理。
5、县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管理,包括车辆乱停乱放,套牌车、黑车、自行车管理。
6、县交通局负责板的、客运市场管理。
7、县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整治。
8、县工商局负责集贸市场监管。
9、县爱卫会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居民住宅楼等单位院内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大排档和露天烧烤的管理。
10、县广播电视局、县报社负责“百日会战”的宣传。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城区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分解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顾全大局、指标量化、措施具体、时间明确、专群结合,及时妥善地解决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行为,保证各项执法行为合法、准确。要通过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坚持重在治本、重在管理、重在经常的原则,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实现城市管理的经常化。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此次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涉及到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发挥典型和样板的示范作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每周、每月都要设立专版和专题,把如何提高居民素质、共同管好城市纳入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表现好的单位给予宣传和表扬,对整治工作较差、行动迟缓的单位及时予以批评和曝光,推动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顺利进行,实现玉都城镇环境的根本性好转。
3、强化监督,加强检查。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此次活动的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每周均要进行检查,编发简报,向领导小组和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和标准搞好组织验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没有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实现“美、绿、靓、平、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