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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建局,办公室主任:张世良(兼),副主任:李林松、王成举。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进行协调落实、监督检查和组织验收工作。
  三、时间安排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自6月20日开始,至9月27日结束,历时10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6月25日)。县政府召开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动员大会,组织一次由全县各机关部门、各行业、各社区和学校共同参加的大清扫活动,清扫、清运各相关单位卫生分担区、道路及两侧残留的垃圾,清扫、清运社区巷道、相关单位内部及周边残留物和垃圾,清除全镇范围白色污染和张贴的小广告。要不留死角,初步达到净化的目标,为绿化、亮化、美化工作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6月26日--8月26日)。各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加大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行各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从根本上提高绿化、亮化、美化、净化水平。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8月27日--9月27日)。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突击解决整治过程中的“老大难”、卫生死角等问题,并对全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整治任务和标准
  (一)城市净化美化
  1、环境卫生整治
  (1)道路及居民区的清扫保洁。城镇迎宾路、山城路、阜昌路、锦丝路、站前大街、中心街、大宁街等主要路街实行“三清一保”,居民区环境卫生实行 “一扫全保”,不留死角。在根除所有黑色路面、巷道及周边垃圾点一切堆积物、垃圾的基础上,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在运输过程中不遗漏。加大商业繁华区、市场、广场等重点部位的清扫保洁力度,延长保洁时间,保证环境全天候清洁卫生。林带、分车带、街头小绿地、广场等要彻底清扫干净,保证无垃圾和杂物,保持日常清洁,城镇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清运及时率达到100%。
  (2)南北出口、东西城乡结合部及小黄河、西北路环境整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排查南北出口、东西城乡结合部、小黄河、西北路的卫生死角。岫岩镇要搞好小黄河管理,清除淤泥、垃圾,做好防汛措施;雅河办事处要处理好南收费站到雅河桥段的垃圾、杂物;兴隆办事处要处理好北收费站到大洋河北桥段的垃圾、杂物;县交通局要加强南北两个收费站的管理,严禁骑路经商,并做好北大洋河桥的清扫、保洁工作;县环卫处要清扫、保洁东大洋河桥的环境卫生,要清除、清运相关区域道路两侧所有积存的残土、垃圾,并做好日常清扫保洁,及时修复疏通破损和堵塞的沟渠、涵洞,做好绿化、美化的准备工作。
  (3)环卫设施管理。各种垃圾容器要保持清洁完好,摆放整齐,并及时进行维修、清洗、粉刷,做到无垃圾外溢、无异味。公厕设施完好,标志明显,及时清扫、清掏,环境卫生要达到“六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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