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组。组长:兰真芳,牵头单位:县质监局,成员单位:县督查考评办、县环保局、县城建局。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车辆、各类气瓶检测检验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液化气站安全管理情况等。督查单位:石灰窑镇、苏子沟镇、黄花甸镇、县城建局、县网通公司、县邮政局。
5、电力安全检查组。组长:兰真芳,由县农电局、供电局分别负责对本单位、本行业电力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6、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组长:赵万彩,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员单位:县督查考评办、县交通局。重点检查机动车超员超载、校车管理、农用车载客、危险路段隐患治理情况等。督查单位:朝阳乡、红旗乡、县交通局、县农机局。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组。组长:赵万彩,牵头单位:县城建局,成员单位:县督查考评办、县安监局、县质监局。重点检查农村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施工设备检测检验及防护保养情况等。督查单位:新甸镇、杨家堡镇、前营镇、县水利局、县物资局。
8、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组。组长:李成华、张大旗,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成员单位:县督查考评办、县文化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重点检查大型商场、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避灾及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周边安全情况等。督查单位:岫岩镇、兴隆办事处、县文化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商业局。
9、旅游安全检查组。组长:原丹,牵头单位:县旅游局,成员单位:县督查考评办、县城建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重点检查旅游景点安全管理及游乐设施安全状况;旅游车辆安全管理情况;金融保卫安全等。督查单位:韭菜沟乡、汤沟镇、龙潭镇、大营子镇、县粮食局、县林业局。
10、民爆器材安全检查组。组长:张大旗,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督查考评办、消防大队。重点检查民爆器材有关法规和规程执行情况;储存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督查单位:牧牛乡、三家子镇、石庙子镇、县社、县国企公司、县集体公司。
三、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专项检查(督查)组成员单位要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选派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和徇私情的,要严肃追究检查和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