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好上述专项治理的同时,今年还要把治理报刊散滥和摊派、通信服务乱收费、殡葬服务乱收费、年检搭车乱收费、教育招生和人事考试中乱收费、交通管理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不文明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作为治理内容,认真予以解决。
各专项治理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将建立各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分别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对明显不负责任和严重失职者进行责任追究,保证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效果。
(二)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认真清理和严格规范各种收费和罚款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征收,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财政、物价部门要对收费、罚款项目进行公示,对新增和取消的收费、罚款项目随时公布。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并严格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对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情节轻微且属于首次违规违章的行为,可责令改正,不予罚款。对必须罚款的,可视情节在国家规定的罚款幅度内按下限掌握。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准对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指标。
2、认真治理向企业乱摊派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为他人担保、提供赞助或资助;不得强制企业参加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保险,刊登广告,订购报刊杂志、音像制品,参加各种学会、协会、研究会并收取费用;不得强制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接受指定服务;不得强制企业提供无偿劳动或向企业摊派各种费用;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企业资金、房产、汽车等财物。
3、严格控制举办各类培训班。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强制企业参加收费培训。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规定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授权、委托进行的培训,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不得随意收取费用。凡举办有收费项目的培训,要将收费项目和依据报县政府纠风办备案。
(三)不断完善工作载体,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1、进一步推进民心网工程,充分发挥民心网在纠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民心网这条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有效通道,集中解决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认真受理民心网投诉件,建立办理民心网投诉件的上下联动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质量考评机制,使民心网办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加强民心网信息上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民心网通讯员队伍建设,畅通信息渠道,总结和上报本单位、本部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措施、成果和经验等。各单位每年至少要向县政府纠风办上报纠风信息1篇以上,未上报纠风信息的单位,年终不列为评先评优的参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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