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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加强精品创作。组织全市艺术生产力量,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在省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精品力作,争取在国家“文华大奖”、全国美展、全国“五个一工程奖”、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重大赛事评比中有更多优秀作品入选。

  提升群文创作。鼓励引导群文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努力创作真正反映时代精神、地方特色和社会生活的群众文化艺术精品,确保获省“五星工程奖”6个以上,力争有作品入围全国“群星奖”。

  繁荣影视创作。以弘扬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为宗旨,大力创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广播影视作品,加大对重点题材、重点栏目和活动的投入和扶持,加强国内外影视创作的交流合作,到2015年完成5部(80集)以上广播影视剧、2部电影,各类广播影视节目力争年均获50项省级以上政府奖。

  (五)文化产业发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振兴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使文化产业尽快成为全市支柱产业。

  扶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基地发展。争取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发展。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继续扶持全市六大文化产业园区、两条文化产业带、六大文化产业基地发展,新增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个、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0个,争取有1-2个项目进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行列。

  加快文化市场相关行业发展。放大“大市口文化娱乐商圈”的示范效应,以“苏宁广场”、“财富广场”、“万达广场”、“九州商业广场”等一批大型城建项目为重点,引导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文化市场相关产业,发展电影放映场所5家以上、演出场所5家以上、歌舞娱乐场所10家以上、连锁网吧15家以上,有序发展电子游艺场所,大力提升电影放映业、娱乐业、演出业、互联网上网服务业发展水平。

  支持传统新闻出版产业发展。出版社和报刊社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年均增长超过10%。印刷业产值年均增长超过10%,2015年产值达80亿元。鼓励各种资本进入出版物发行业,进一步发展各类民营发行网点,加快镇江凤凰书城建设,支持出版物发行企业涉足图书策划、出版、发行领域。“十二五”期末出版物发行业的年销售收入(码洋)翻一番。

  推动新兴产业业态发展。大力扶持动漫作品和网络游戏出版项目,动漫和游戏出版产业的年销售收入达15亿元。建立版权作品登记代办机构,版权登记量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为版权产业的发展提供快捷、便利服务。2015年全市数字出版业年销售收入达70亿元。推动移动电视、IP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媒体、新业务发展,实现新兴广播影视产业年均增长率达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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