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一年的产品检验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
10、三项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
11、本地代理商的产品代理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完整,要求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规范装订成册,并附加目录。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一式二份。
五、认定程序及要求
1、认定申请
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器类型、水容量及水循环方式进行单元划分,不同型号分别申请。不同场所生产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分别申请。
2、认定评审
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申请认定的产品进行评审。评审中根据需要,宁夏住房和建设厅委派审查组对部分技术评审通过的产品生产厂家进行实际考察。
3、评审通过的项目,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后,在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
4、对公示期无异议的产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发布。核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证书》。
六、其他
1、各市、县建设局要及时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产品认定申报要求传达相关单位,指导相关单位积极申报。
2、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一经查出,取消申报资格 ,两年内不再接受该产品或申请单位的认定申请;
3、委托宁夏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协会具体负责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产品认定申报材料的受理,自申报材料接收之日起5日内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告知申请单位是否受理,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不予受理的原因;
4、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宁夏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协会(银川市文化西街6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厅6楼 )
5、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9月30日
联系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刘 军 电话:0951-5041177
宁夏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协会
崔丽莉 电话:0951-5041177 5035346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