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加快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加强抗御突发公共事件基础设备、设施、避难场所及村房防震保安能力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公用卫生设备设施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建设,防止农村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社区要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配备应急器材;通信、电力、城建等部门要加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建设,落实责任,定期检测维护,强化事故隐患的治理和监控;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不断完善救援机制。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加强食堂、宿舍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体系。旅游景区、商贸市场、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要设立安全标识和人员安全通道,利用电子监控设备,随时掌控所辖区域内的安全状况。
  (七)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及减灾能力。要加强对基层组织和单位的应急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送、预案体系以及应急平台建设等工作内容。力争在三年内,使培训面达到100%。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部门要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县直各部门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并逐级落实责任制。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评估体系,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作为乡镇(办事处)和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
  (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不同特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要注重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应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创新中谋求发展,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特点、有利于推动工作的新路子。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