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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统筹兼顾,协同配合。本次百日行动要与监察部、国土资源部部署的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监察部等五部委联合开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农业部等七部委联合部署开展的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一并部署,同步推进。各乡镇(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兼顾,按照专项行动、专项清理、专项治理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争取支持。要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的关键问题。
  (三)依法查处,督促整改。各乡镇(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百日行动,做到“四个到位”,即土地违法案件整改到位、责任人处理到位、涉地信访问题解决到位、依法用地执行到位,严禁弄虚作假、留死角、走过场,不得敷衍了事。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以罚代法、处罚不到位的行为。对土地违法违规涉及到应当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责任的,要移送监察部门;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严格追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责任。对于不认真组织查处的,县政府将直接立案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将责令限期纠正整改,并通报批评。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县国土资源局要以百日行动为重点,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百日行动各阶段的整治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要通过声势浩大、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
  (五)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县国土资源局要通过百日行动,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的经验,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实措施;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
  (六)按时上报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县国土资源局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10月7日、11月15日、12月16日)将百日行动各阶段进展情况汇总报县“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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