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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市化建设地区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转移就业证编号:            姓名:
=========================================================
  系统记录当前就业状态:
  起始时间:        登记时间:

登记前身份

 

转移就业状态

转移就业

类型

单位名称

(公益项目名称)

就业地址

单位性质(公益项目隶属关系)

所在行业

经济类型

劳动合同或营业

执照有效期

职业

工种

单位招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个体经营开办企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弹性就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由职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益就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当前实际就业状态(以下请本人据实选择填写,并按相关提示填写对应登记表)

系统记录

当前实际就业状态

(请据实选择一种就业状态序号)

操作方式

操作提示

 

1、无业求职

失业登记

请填写《失业登记申请审核表》并提交村(社区)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2、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务农)

就业登记

请填写《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就业登记表》并提交个人就业登记所需材料。

3、单位招用

就业登记

请填写《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城市化建设地区换证专用)并提交单位就业登记所需材料。

 

 

 

1、无业求职

失业登记

请填写《失业登记申请审核表》并提交村(社区)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2、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灵活就业

就业内容变更

请填写《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就业登记表》并提交个人就业登记所需材料。

3、务农

数据迁移

--------

4、单位招用

就业登记

请填写《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城市化建设地区换证专用)并提交单位就业登记所需材料。

 

 

 

1、无业求职

失业登记

请填写《失业登记申请审核表》并提交证明材料。

2、与系统转移就业登记情况完全一致

数据迁移

--------

3、就业但与系统转移就业登记情况不一致。

就业内容

变更

1、属于单位招用的请填写《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城市化建设地区换证专用)并提交单位登记所需材料。

2、属于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务农、弹性就业、自由职业、公益就业)的请填写《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就业登记表》并提交个人就业登记所需材料。

  

暂时退出市场人员

暂不

换证

持《转移就业证》人员属于参军、升学、移居外地或境外,判刑收监或劳动教养、无业且无求职愿望的属于暂时退出市场人员。

个人签字确认:

  本表所填内容均确认无误。

  

               年 月 日

行政村(社区)审核: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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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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