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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市化建设地区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说明:1、城市化建设地区农村劳动力选择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须填写本表。
  2、未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证件编号栏不填。

  附件3:
  城市化建设地区农村劳动力换发
  《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人信息核实采集表(样式)

  转移就业证编号:

 

系统记录内容

本人更改或补充内容(与系统记录一致的不必填写)

个人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姓名

 

姓名

 

性别

 

性别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民族

 

民族

 

政治面目

 

政治面目

 

特殊情况

是否低保

 

是否低保

 

低保证号

 

残疾等级

 

残疾证号

 

残疾等级

 

户籍及常住地情况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区县   乡镇(街道)   村

户籍性质

□农业 □非农业

户籍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常住地址

 

常住地址

区县   乡镇(街道)   村

常住地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文化程度

 

最高文化程度

 

所学专业

 

专业

 

毕业院校

 

毕业学校名称

 

毕业时间

 

取得学历证书时间

 

职业资格

技能等级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称

 

取证时间

     年   月   日

证书等级

 

材料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    □   5、残疾证复印件   □

2、户口簿复印件    □   6、低保证复印件   □

3、学历证书复印件   □  

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就业

失业登记证

证件编号

                

发证机构

区县       乡镇(街道)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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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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