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要认真落实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制度,使领导干部成为带头学法用法的模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自学、培训、考试、考核、述职评议制度,积极推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一年不少于四次。要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2、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重点要学习宣传
宪法和
公务员法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世界贸易组织(WTO)主要规则,不断增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要培养全系统干部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领导的理念,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3、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要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所属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管理人员要着重宣传
公司法、
合同法、
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商标法、
广告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与市场经济及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