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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三信”工程建设加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乡)评定工作的函

  1.信用户应有的必备条件;
  2.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3.家庭年人均劳动所得在3000元以上;
  4.社会信誉度较好;
  5.经办行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信用户贷款限额、利率和期限管理
  (一) 对特级信用户的贷款管理
  1.贷款方式和限额
  被评定为“特级信用户”的农户,贷款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可以凭借个人信用取得信用贷款,不再需要其他担保。
  贷款额度在5万元(不含)-10万元(含)的,由政府提供的风险担保金担保。
  2.利率浮动范围
  对评定为“特级信用户”的农户贷款,原则上执行基准利率。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与贷款项目周期相匹配。
  (二)对优秀信用户的贷款管理
  1.贷款方式和限额
  被评定为“优秀信用户”的农户,贷款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内的可以凭借个人信用取得信用贷款,不再需要其他担保。
  贷款额度在3万元(不含)-5万元(含)的,由政府提供的风险担保金担保。
  2.利率浮动范围
  对评定为“优秀信用户”的农户贷款,原则上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5%。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与贷款项目周期相匹配。
  (三)对良好信用户的贷款管理
  1.贷款方式和限额
  被评定为“良好信用户”的农户,贷款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内的可以凭借个人信用取得信用贷款,不再需要其他担保。
  贷款额度在1万元(不含)-3万元(含)的,由政府提供的风险担保金担保。
  2.利率浮动范围
  对评定为“良好信用户”的农户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原则上不超过10%。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与贷款项目周期相匹配。
  (四)对一般信用户的贷款管理
  1.贷款方式和限额
  被评定为“一般信用户”的农户,贷款额在2万元(含)以内的,由政府提供的风险担保金担保。
  2.利率浮动范围
  对评定为“一般信用户”的农户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原则上不超过15%。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与贷款项目周期相匹配。
  (五)对“良好信用户”和“一般信用户”,如果主债务人系发展种养殖业的农户并投保农业保险的,在贷款的额度上,可适当上调一个等级标准。
  第十条 信用评定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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