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借贷人家庭人年均劳动所得在核定标准以上。
第七条 农户资信评定步骤:
(一)农户向经办行提出信用评定申请,填写《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
(二)村委会负责对农户的贷款项目进行真实性核查,并结合该农户日常人际交往的信用情况提出信用等级的初评意见;
(三)信贷人员根据《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入户核查其家庭财产及收入情况、生产资金需求情况,提出信用状况评定意见,并对提供给资信评定小组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由农户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提供的资料及村委会提供的情况,对申请人评定信用等级,并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公示无异议后,经办行为信用户核定贷款额度,并办理“凤凰惠农卡”预留贷款限额;
(六)经办行建立信用户的基础档案(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登记贷款限额台账。
第八条 按照农户资信水平,评定分为特级、优秀、良好、一般四个信用等级。
(一)“特级信用户”标准
1.信用户应有的必备条件;
2.借贷人家庭年人均劳动所得在1万元以上,家庭年均劳动所得总额在3万元以上;
3.借贷人家庭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有较为稳定的存款余额,上一年度年均存款余额应在1万元以上;
4.家庭易变现财产(如交通工具、商品房等)市值在3万元以上;
5.社会信誉度高;
6.主债务人已办理与贷款额度相匹配的人身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农业保险;
7.经办行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优秀信用户”标准
1.信用户应有的必备条件;
2.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有稳定的存款余额;
3.家庭年人均劳动所得在5000元以上;
4.社会信誉度较高;
5.主债务人已办理与贷款额度相匹配的人身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农业保险;
6.经办行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良好信用户”标准
1.信用户应有的必备条件;
2.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3.家庭年人均劳动所得在4000元以上;
4.社会信誉度良好;
5.经办行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一般信用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