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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三信”工程建设加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乡)评定工作的函

  (九)借贷人家庭人年均劳动所得在核定标准以上。
  第七条 农户资信评定步骤:
  (一)农户向经办行提出信用评定申请,填写《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
  (二)村委会负责对农户的贷款项目进行真实性核查,并结合该农户日常人际交往的信用情况提出信用等级的初评意见;
  (三)信贷人员根据《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入户核查其家庭财产及收入情况、生产资金需求情况,提出信用状况评定意见,并对提供给资信评定小组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由农户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提供的资料及村委会提供的情况,对申请人评定信用等级,并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公示无异议后,经办行为信用户核定贷款额度,并办理“凤凰惠农卡”预留贷款限额;
  (六)经办行建立信用户的基础档案(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登记贷款限额台账。
  第八条 按照农户资信水平,评定分为特级、优秀、良好、一般四个信用等级。
  (一)“特级信用户”标准
  1.信用户应有的必备条件;
  2.借贷人家庭年人均劳动所得在1万元以上,家庭年均劳动所得总额在3万元以上;
  3.借贷人家庭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有较为稳定的存款余额,上一年度年均存款余额应在1万元以上;
  4.家庭易变现财产(如交通工具、商品房等)市值在3万元以上;
  5.社会信誉度高;
  6.主债务人已办理与贷款额度相匹配的人身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农业保险;
  7.经办行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优秀信用户”标准
  1.信用户应有的必备条件;
  2.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有稳定的存款余额;
  3.家庭年人均劳动所得在5000元以上;
  4.社会信誉度较高;
  5.主债务人已办理与贷款额度相匹配的人身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农业保险;
  6.经办行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良好信用户”标准
  1.信用户应有的必备条件;
  2.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3.家庭年人均劳动所得在4000元以上;
  4.社会信誉度良好;
  5.经办行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一般信用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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