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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地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更名为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地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更名为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7〕6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不断提高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经地区行署研究,决定将地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更名为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并调整充实其组成人员。调整充实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文全     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努尔恰里甫   地区行署副专员
  依沙克·牙合甫  兵团农十三师副师长
  金 迪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吴广亮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敬和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 彦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志江     地区工商局局长
  王锡赞     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
  昌正龙     地区农业局局长
  李 永     地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陈志强     地区经贸委副主任
  刘众魁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祝 江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翟 新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曾令成     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王勤国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李秋瑾     地区旅游局副局长
  任光明     地区林业局副局长
  石宝立     地区科技局副局长
  王 黎     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海龙     地区口岸委副主任
  李新春     地区地税局副局长
  张万新     地区国税局副局长
  邓立新     地区行署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质量工作及食品安全监管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和解决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任敬和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舆情,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农产品整治组(地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地区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负责)、药品整治组(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新闻信息组(地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组组长由牵头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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