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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专管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专管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沪绿[2004]0170号)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
  为推进绿化专管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绿化专管员的作用,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全行业管理,特制定《上海市绿化专管员管理试行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
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

  上海市绿化专管员管理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实行绿化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绿化专管员的作用,推动绿化专管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各项绿化工作的日常监督,推进绿化工作的长效管理。根据沪绿[2004]92号《关于健全绿化专管员制度完善绿化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就绿化专管员的管理提出如下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要求,健全绿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街道(镇)级绿化管理的职能,形成网格化的管理体系,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全行业管理,有效地消除失管失养的管理盲点,进一步提高全市绿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景观效益。
  二、设立原则
  每个街道(镇)至少设立一名绿化专管员。先期在建成区范围内的161个街道、建制镇中实施。待条件成熟后,再推广至农村乡镇。
  三、主管部门
  绿化专管员由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指定专门部门联络,并进行业务考核管理,各街道(镇)对绿化专管员进行日常监管。
  四、职责范围
  绿化专管员的工作范围是所在街道(镇)的所有公共绿地、行道树、古树名木、单位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等。    绿化专管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工作范围内的公共道路两侧的所有绿化及视线范围所及的单位绿地、居住区绿地等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和信息反馈,并协助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和街道(镇)相关部门处理工作范围内的其它绿化相关工作。
  五、工作制度
  1、专管员巡查制度。专管员应按照市、区绿化管理部门的要求,实行定期巡查,建立巡查、反馈工作台帐。巡查周期由各区绿化管理部门根据区域特点和阶段工作重心确定,原则上重点区域日巡查,一般区域不少于周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管理范围进行分类反馈和记录,当日报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或街道(镇)相关部门。对简易或紧急的问题当即通知给各养护单位,并抄报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或街道(镇)相关部门;对巡查中发现综合问题通过联系单的形式上报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和街道(镇)相关部门,由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和街道(镇)相关部门综合协调处理。所有工作联系单一式三份,一份给接受单位,一份给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或街道(镇)相关部门,一份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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