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巩固完善绿化专管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沪绿[2005]0063号)
绿化专管员制度是落实绿化管理重心下移,实现绿化网格化管理、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举措。2004年,在全市19个区(县)建成区范围内启动了绿化专管员制度,落实了每个街道(镇)至少配备一名绿化专管员。市绿化管理部门对专管员进行了聘用、培训,制定了专管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有的区根据区域特点,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工作程序、完善考核奖惩办法等。绿化专管员在绿化巡视、投诉处理、古树名木后续资源普查与保护、推动老居住区绿化改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推动了“三级管理网络”的建设。
为健全绿化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落实管理重心下移,实现整个市域范围内建立绿化网格化管理体系的目标,着眼于城乡一体,实现全市域、全覆盖、全行业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市绿化林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现就巩固完善本市绿化专管员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扩大绿化专管员设置面
(一)巩固完善全市建成区范围内161个街道及建制镇的专管员队伍,确保每个街道(镇)至少配置一名专职的绿化专管员,由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派出或街道指定落实;条件成熟的区,对于管辖范围较大的街道,可以组建街道一级的绿化专管部门。
(二)扩大专管员设置范围。在现有建成区161名专管员的基础上,将专管员队伍向乡镇、独立市级工业区延伸,在全市227个街道、镇及独立市级工业区各至少配置一名专职绿化专管员(各区县专管员配备数见附表)。绿化专管员由区县绿化管理部门与林业主管部门协商后派出或由街道、镇政府、工业区管委会指定落实;乡镇(工业区)绿化专管员原则上可从乡镇林业站人员中选定。
二、扩大绿化专管员职责范围 基于绿化、林业合二为一的新形势和新的工作要求,将修订绿化专管员岗位职责,绿化专管员的工作范围将覆盖所在街道(乡镇及工业区)的所有公共绿地、林地、行道树、古树名木、单位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等。
绿化专管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工作范围内绿地和林地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和信息反馈,并做好区(县)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及工业区)相关部门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详见附件一:上海市绿化专管员岗位职责)
三、加强绿化专管员的管理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