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其中局机关公务员尤其是担任领导职务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更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掌握与自身领导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推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升降和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公务员认真学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公务员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要把法律知识掌握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职级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加强职工法制教育,提高职工法律素质
要根据绿化林业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绿化林业职工的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结合贯彻《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运行机制,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与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认真开展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管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的过程中增强他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自觉守法的意识,逐步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
市绿化管理局(市林业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局各职能处室负责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目标管理,完善监督和激励机制
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绿、依法治林工作紧密结合,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评比,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