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沪绿[2006]0191号)
各区县绿化林业管理部门、局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七月六日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林业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我局顺利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的各项任务。通过“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本系统干部、职工以
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升,为上海绿化林业事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了法制保证。
2006年至2010年,是上海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进一步提高城市国际竞争力,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关键的五年;是全面落实《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为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奠定坚实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的五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十一五”绿化林业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上海生态型城市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绿化林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的实际工作相结合,为实现“十一五”绿化林业发展目标,建设生态型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全面提升绿化林业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素质,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充分发挥法律在绿化林业行业管理中基础性、主导性作用。进一步推进绿化林业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不断提高法制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