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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开展绿化植物“煤污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开展绿化植物“煤污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沪绿[2007]0036号)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
  近年来,绿化植物“煤污病”在本市的发生、为害呈蔓延趋势,不仅影响绿化植物的正常生长,而且也严重影响了城市绿化景观和市容市貌。为控制绿化植物“煤污病”的发生和为害,确保城市的生态安全和市容景观,现就开展“煤污病”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煤污病”为害绿化植物种类广泛,不仅影响植物生长,还会导致植物死亡。同时,“煤污病”严重影响城市的绿化景观和市容市貌,危及绿化建设成果和城市生态安全。此,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必须提高对“煤污病”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煤污病”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组织力量,摸清本区域绿化植物“煤污病”发生为害现状,拟订治理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 “煤污病” 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强与居住区、铁路、公路、水务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绿化指导站等单位要搞好技术服务,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
  三、真抓实干,措施到位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切实落实治理“煤污病”的各项措施,近期,应当结合日常树木冬季养护管理,做好对“煤污病”为害严重枝条修剪工作;植物生长期要根据为害程度的不同,采用物理、化学方法除治,真正做到发现一处,治理一处,不留死角,保障城市的生态景观,确保城市生态安全。
  绿化植物“煤污病”专项治理工作将列入2007年度白玉兰杯考核内容,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要将本区县专项治理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联络人、2007年治理工作方案(含年度目标)于2月底前报市绿化指导站(联系人:毕庆泗,电话:64152611,传真:6415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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