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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2007年创建绿化文明行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2007年创建绿化文明行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沪绿文明委[2007]0002号)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
  2007年,既是全市第四届文明行业(2005~2006年度)创建的考评年,也是新一轮文明行业(2007~2008年度)创建的启动年。绿化行业要抓住上海举办世博会和建设生态型城市的契机,不断巩固、深化和拓展创建成果,提高行业创建的社会贡献率,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行业应有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世博会环境建设为契机,以解决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提升行业创建工作水平,提升行业为民服务能级,把创建成果更好地惠及普通市民百姓,营造绿化行业和谐文明的新风尚。
  二、创建重点工作
  1、全力以赴,在确保创建成功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新一轮创建工作
  在创建迎检阶段(1至4月份),按照市文明办、市建设和交通文明委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创建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集中力量改进行业管理薄弱环节,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公园绿地的文明程度,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精心做好创建资料的汇编等工作。重点推进两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抓好行业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改。认真梳理和分析市政风行风测评和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中反映的问题,针对存在的不足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有效改进行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另一方面全面启动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以市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拓展创建领域,在巩固公园创建成果的同时,将创建工作重点拓展到居住区绿化;创新创建载体,发挥局政府网站和行业信息化建设在创建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创建机制,在居住区绿化管理中探索建立“物业-社区-居民”三位一体管理机制;落实便民措施,不折不扣兑现行业为民服务承诺,并不断推出便民服务新举措,积极增进社会和谐因素,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2、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好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新一轮文明行业创建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倾听群众呼声,以解决群众关注的老居住区绿化、公园窗口服务等问题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让广大市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绿化行业的创建成果。
  一是加强新一轮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园绿地窗口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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