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加强森林抚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加强森林抚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沪绿[2007]0128号)


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
  “十五”期间,本市林业快速发展,森林资源大幅度增加,有效改善了城乡生态环境。但目前全市森林资源总体质量较差,中幼林面积比例较高。由于未及时抚育间伐,有的生长势已开始下降,严重影响了森林的质量和效益。因此,实施中幼林抚育管理,已成为当前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现就做好森林抚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森林抚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重视森林抚育工作是林业工作重心转移的客观要求。受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和土地资源的约束,继续大规模推进林地建设已不太可能。当前林业工作的重心要从重建设,向建管并举、重在管理转变,切实把“重在管理”的要求落实到林业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是在发展理念上,要从数量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不断提升森林质量;二是在森林经营模式上,从单一经营向复合经营转变;三是在功能扩展上,从单一功能向多功能转变,要注重体现林业的多功能和多种属性,不断拓展森林功能,提升森林服务社会、服务市民的综合功能,增强林地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二)开展森林抚育工作是提高森林质量的有效途径。据专家研究,森林通过抚育,林分蓄积量一般提高15%以上,有些树种能提高40-50%。森林抚育能改善林分结构、促进林木生长,是提高森林质量和促进森林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的有效途径。
  (三)开展森林抚育是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开展中幼林抚育间伐,加强科学经营,能有效提高森林质量,结合抚育兼顾林下种养,推进复合经营,是土地集约利用,增加林地产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同时,开展中幼林抚育还可以吸纳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为拓展农村就业、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
  二、认真把握森林抚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全市约66多万亩中幼林面积,在目前的财力、人力状况下,要全面进行抚育是有很大困难的。因此,各区县要根据各自的中幼林分布状况,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统筹安排、全面规划的原则。在规划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立地类型、交通运输条件和树种结构,因林制宜,以抚育为主,抚育、改造、利用相结合,区别不同林分采取相应的抚育措施。
  (二)因地制宜,坚持标准。实施森林抚育,要因林制宜、分类指导,保护生物多样性,注重生态景观;同时,要适时适度、去劣留优、去密补疏、去小留大,兼顾均匀。幼林抚育作业主要采用松土除草、补植补造、间株定株、割灌修枝等技术措施,以促进林木生长。中林抚育主要采用定株、割灌、修枝打叉、抚育间伐等技术措施,使单层纯林向复层群落结构转变,以增强生态防护功能。要加强技术培训,要求抚育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规程作业,一是要做到“三不伤”,即:不伤稍、不伤皮、不伤根;二是要间伐(挖)后郁闭度不得低于0.6;三是要保留株数不得低于各经营类型的最终保留株数,避免发生乱砍滥伐、毁坏森林资源的现象,确保森林抚育成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