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3.市、区财政要安排落实学前教育资助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具有本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并做到资助金额不低于市区同等级公办属性幼儿园保教费的60%。

  4.由市财政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我市公办属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完善公办属性幼儿园办学成本分担机制,制定合理的学前教育收费政策并以此为依据规范学前教育收费。

  5.各级政府在幼儿园安全建设方面要将幼儿园安全保障纳入财政预算,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安保经费的预算和投入,确保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

  (三)加强统筹力度,多渠道发展学前教育。

  1.大力发展公办属性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一批经济、安全、适用的普惠性幼儿园。按时完成11所镇中心标准化幼儿园的建设;将村镇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鼓励公办属性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力争每一所省一级公办属性幼儿园举办1所以上分园或合作园。

  2.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积极鼓励和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及大型企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属性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3.新增城市住宅规划项目要根据规划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建好配套幼儿园。对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城镇小区规划不予审批。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对已建成城镇住宅小区的闲置或改变用途的配套幼儿园要进行全面排查,并限期交付教育行政部门。

  4.积极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水平。采取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形式,加快村级幼儿园建设,建立和完善区、镇、村三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凡村镇自筹资金新建、改建公办属性或集体办幼儿园且符合规范化标准要求的,由区财政按照村镇实际经济情况给予补助。

  (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保教人员整体素质。

  1.严格保教人员准入制度,园长必须持有《园长岗位证书》;专任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保育员必须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