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的通知
(京教函[2011]503号)
各区县教委:
今年,
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提升中小学生的文明素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指导纲要精神,市教委决定今年9月份在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集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贯彻落实《
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为重点,结合新学年开学典礼和9月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面向中小学师生集中进行文明礼仪教育的再学习、再宣传、再动员。总结、交流、展示和宣传区县和学校文明礼仪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明确区县和学校文明礼仪教育突破的重点、难点,引导全市中小学生全面提升文明礼仪素质,树立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
(一)学习文明礼仪知识。利用新学年开学典礼上好文明礼仪教育第一课,师生共学《
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重温文明礼仪各项要求。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主题教育、班会团(队)会等渠道,重点学习中、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
中小学生守则、首都中小学生十个文明形象、学校校纪校规、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等四个方面的教育内容和要求。通过学习,发现问题,找准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学校文明礼仪教育的阶段目标。
(二)实践文明礼仪行动。引导学生把文明礼仪知识的学习转化为文明礼仪行动。通过当礼仪小使者、礼仪志愿服务、礼仪知识讲解员等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把校园礼仪、家庭礼仪、社会礼仪落到实处,成为学生的自觉行为习惯。
(三)展示文明礼仪教育成果。采取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形式,全面总结、展示交流区县和学校文明教育的经验。以展示促总结,以展示促交流,以展示检验教育效果。通过展示活动把好成果、好形象呈现出来,把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出去,调动起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学习和实践文明礼仪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