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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通知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通知
(镇政发〔2008〕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因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机构设在县教育局,与县教育局合署办公,人员编制从县教育局现有编制中调剂3名。其中,邓礼健兼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刘子昌兼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县教育局安排。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职责。一是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制定教育督导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是代表县人民政府对政府各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确保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三是定期对全县贯彻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四是根据部门和个人在教育工作中的表现,提出表彰、奖励或批评、处罚的建议。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教育督导评估结果,为县人民政府提供相关依据;五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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