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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人文北京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


  47、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以群众利益为重,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建立健全群体利益调查机制,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重点调查,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系统分析,科学研判,及时掌握社会舆情和群众需求导向。建立健全群体利益诉求反馈机制,完善受理、承办、督办、答复等工作程序,调查结果和解决方案及时向群众反馈。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心理引导,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矛盾、疏导情绪方面的调控作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推进区域性调解服务平台全覆盖,在劳动争议多发行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互动机制,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和工作格局,强化源头预防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社区、工会、行业协会等在利益协调方面的作用,推动利益冲突主体之间的平等对话,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持用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规范信访秩序,严格依法办事。

  48、不断健全法治环境。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不断提高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坚持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程序,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和监督纠错功能。大力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法治理念,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相互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的公益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推动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站点建设,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领域,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49、推进平安北京建设。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健全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完善考核评价、督促检查、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基础、以现代科技手段为支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建立和完善预知、预防、处置相衔接的首都维稳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安全稳定、掌控社会局面、保持治安秩序、应对突发事件、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加大对消防、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高空作业、有限空间、地下空间、地铁、地下管线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对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护力度,有针对性地实施对幼儿园、小学等单位、人群的重点防护。

  50、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主线,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营造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同心同德促发展的和谐局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增强民族工作社会影响力,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形成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公民道德准则,培育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文明风尚。加强少数民族聚集区服务网点和配套设施建设,开展系列民族文化艺术节活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加强理论研究,规范引导宗教活动,不断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

  十、保障措施

  51、加强组织领导。人文北京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确保人文北京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完善人文北京发展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推动和督促人文北京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首都科学发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高度,进一步认识人文北京建设的战略地位和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厘清责任,按照人文北京发展建设规划和人文北京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切实把人文北京建设与常规性的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规划,重点推进;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将各项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

  52、动员全民参与。要充分尊重广大市民的主体地位,使广大市民真正成为人文北京建设的主体和人文北京建设成果的受益者。要广泛发动,全面动员,着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认同人文北京理念的良好氛围;要集中智慧、激发热情,着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践行的良好局面;要坚持共建共享的原则,使广大市民都能够充分享受到人文北京建设的成果。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作为人文北京建设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要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搭建市民参与平台,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积极采纳市民建议,为广大市民参与人文北京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性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助政府,动员、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人文北京建设;发挥好党的统一战线的作用,凝聚社会各界的建设力量为人文北京建设献计献策;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的特点,采取各种形式,为人文北京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53、健全政策措施。按照分清渠道、分级保障的原则,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保证人文北京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应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统筹利用好人文北京发展建设的各类财政资金,保证人文北京建设重点工程的经费投入及效益;各级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时,要充分体现人文北京的理念;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快对人文北京建设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审批,支持人文北京重点工程建设;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相关重点工程的实施,保证建设措施到位,建设目标落实;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履行职责,为人文北京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制定完善与人文北京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政策文件,为实施人文北京发展建设规划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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